或許這就是 神給我的其中一個召命,利用我理財的能力 (不斷磨練中)去奉獻,回饋社會之餘也被神使用。
縱有此想法,但我亦一直糾結將來將多少身家捐出才是合適? 30%? 50%? 90%? 如何在成立基金會 與 留財富給下一代 中取得平衡?
今早在Facebook看到這個帖文,前首富李嘉誠大大啟發了我。
雖然對20餘歲的筆者來說,這目標好像有點遠,現在仍言之過早。然而,目標愈明確,自己追求目標的動力就更大、目標能實現的機會也更大!
筆者希望「65歲時能將三分之一(如有兩名小朋友)的資產成立基金會」。
感謝神亦感謝李嘉誠先生,讓筆者這小小的夢想,能化作具體、實際可行的目標。
筆者會好好運用這餘下不足40年的時間,好好磨練自己的理財能力、成為一位合格的價值投資者,以世界第八大奇蹟 — 複利率 去達成筆者的目標!
更重要當然是持守信仰、永遠不離開神!
加油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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